嘉應學院2023年教學專用儀器采購項目(包3二次)更正公告
一、項目基本情況
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:202305035512035
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:嘉應學院2023年教學專用儀器采購項目(二次)
首次公告日期:2023年07月27日
二、更正信息:
更正事項:采購文件
更正原因:
更改付款方式
更正內容:
原招標文件第二章“采購需求”中付款方式:
1期:支付比例30%,1.中標人在接到中標通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,中標人向采購人提交合同金額的5%作為履約保證金。采購人在收到足額履約保證金后,5個工作日向中標人支付合同總金額30%的預付款
2期:支付比例70%,2.中標人完成供貨及安裝調試,并向采購人開具合同金額等額的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,經(jīng)采購人驗收合格后,采購人在15日內向中標人支付剩余合同總金額70%的合同款; 備注:中標人應向采購人提供與合同金額等額的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,且收款方、合同中標人均必須與中標人名稱一致。
更改為:
1期:支付比例30%,1.中標人在接到中標通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,中標人向采購人提交合同金額的5%作為履約保證金。采購人在收到足額履約保證金后,5個工作日向中標人支付合同總金額30%的預付款。
2期:支付比例70%,1.中標人完成供貨及安裝調試,并向采購人開具合同金額等額的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,經(jīng)采購人驗收合格后,采購人在15日內向中標人支付剩余合同總金額70%的合同款;
★2.本項目資金來源為省財政專項資金,投標人在中標后須配合采購人與銀行簽訂資金監(jiān)管帳戶協(xié)議。備注:中標人應向采購人提供與合同金額等額的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,且收款方、合同中標人均必須與中標人名稱一致。
其他內容不變
更正日期:2023年7月31日
三、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,請按以下方式聯(lián)系。
1.采購人信息
名 稱:嘉應學院
地 址:梅州市梅松路
聯(lián)系方式:0753-2186899
2.采購代理機構信息
名 稱: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
地 址: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(qū)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
聯(lián)系方式:020-83812782
3.項目聯(lián)系方式
項目聯(lián)系人:劉先生
電 話:0753-2253882
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
2023年7月31號